关于开展2007年度公司优秀专家人才遴选工作的通知

国家电网人资〔2007〕585号

公司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国家电网公司“十一五”教育培训规划》,实施“1551 优秀人才培养计划”,加大各类优秀人才培养选拔工作力度,推进公司高层次人才队伍建设,依据《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遴选管理办法》(国家电网人资[2007]553号),公司决定开展 2007 年度专业管理、工程技术和生产技能三类专家的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遴选范围
    (一)专业管理专家的遴选范围为公司所属单位从事管理工作的在职人员,不包括公司总部副局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和公司系统各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二)工程技术专家的遴选范围为公司所属单位从事工程技术工作的在职人员,不包括公司总部副局级及以上管理人员、网省公司本部和公司直属单位机关副处级及以上管理人员、公司系统各级企业领导班子成员。
    (三)生产技能专家的遴选范围为公司所属单位生产岗位从事生产技能工作的在职人员,不包括从事工程技术和专业管理工作的人员。
各类专家申报专业分类说明见附件1。
    二、遴选条件
    (一)各类专家须具备的基本条件:
    1.热爱祖国,热爱电力事业,热爱本职工作,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2.具有较深厚的专业理论知识、丰富的专业实践经验和解决重大实际问题的能力,富有创新精神,在本专业领域有较高的认可度和知名度。
    3.工作业绩突出,在本岗位工作中做出重大贡献、取得显著效益。
    4.在培养人才方面做出成就和贡献。
    5.在近三年来工作中无重大失误及造成不良影响,无违规、违纪行为。
    (二)各类专家须具备的其它条件按照《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遴选管理办法》所规定的各项条件执行。
    (三)各类专家年龄一般在50周岁及以下(1957年1月1日后出生),业绩特别突出者,可适当放宽。
    (四)本次申报的业绩、成果时限为2003年1月1日之后。
    三、推荐名额分配
    经研究,2007 年公司优秀专家人才遴选名额为 500 名,其中:专业管理专家100名,工程技术专家100名,生产技能专家300 名。各单位分别按公司下达的专业管理专家、工程技术专家、生产技能专家推荐名额数量推荐专家候选人。具体推荐名额分配见附件2。
    根据《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遴选管理办法》,对在岗且符合遴选范围的“两院”院士、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可自然当选为公司工程技术专家;对在岗且符合遴选范围的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经公司审核同意后,可自然当选为生产技能专家。以上人员仍需参加申报,但不占用各单位推荐名额。
    四、遴选程序
    遴选工作按照各单位层层选拔,逐级向上推荐,公司评选审定的程序进行。
    (一)各单位按照遴选条件,在本单位内部逐级组织选拔,并对拟推荐人选进行评选、审核,经公示及本单位党组(委)研究确定后,报送国家电网公司。
    (二)公司成立优秀专家人才遴选工作领导小组及评审委员会,对各单位推荐上报的候选人进行差额评选,遴选产生公司专业管理、工程技术和生产技能专家。
    (三)在公司范围内公示评审结果。
    (四)公司党组会议审批。
    (五)聘任。
    五、报送材料
    各单位及其拟推荐候选人需登陆 /网址分别下载相应软件和表格,并按有关要求和说明进行个人信息采集和单位汇总上报。
    各单位统一使用“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汇总版”生成RPU数据文件,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同时将有关纸质材料分别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和国网人才评价中心。
    (一)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纸质材料包括:
    1.各单位综合报告即正式文号推荐文件1份。
    2.《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候选人综合情况一览表》1 份,对推荐候选人分类别按降序排名,可自然当选的人员排在相应类别最后。
    (二)报国网人才评价中心的纸质材料包括:
    1.《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候选人综合情况一览表》1 份,对推荐候选人分类别按降序排名,可自然当选的人员排在相应类别最后。
    2.每位推荐候选人的《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申报表》一式2份。
    3.能够证明推荐候选人业绩及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复印件1 份(出版的著作、编写的规范等只需提供封面及目录复印件),并由各单位人事部门加盖公章。
    参加申报的“两院”院士、国家级“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国家有突出贡献的中青年专家、中华技能大奖获得者、全国技术能手,仍需填写相应类别的《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申报表》(一式2份),但证明材料只需提供相应证书。
    六、遴选推荐要求
    (一)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公司优秀专家人才遴选推荐工作,切实加强领导,精心组织,严格坚持遴选条件,确保选拔质量,遴选重点要面向基层和生产一线,注重选拔青年人才。推荐候选人数量不得超过公司分配名额。
    (二)申报公司优秀专家人才的全部材料,要求填写规范、完整和属实,各单位要认真审核证明专家候选人业绩及能力水平的相关材料原件,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其参评资格,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各单位要在本单位范围内,对推荐候选人的《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申报表》中个人填写的全部内容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一周,并将公示情况在上报公司人力资源部的综合报告中说明。
    (四)各单位上报相关材料(含 RPU 数据文件)的截止时间为2007年9月14日,过期视为自动放弃。
    七、联系方式
    (一)国家电网公司人力资源部
    联系人:王浩锐
    电话:010-66598423
    (二)国网人才评价中心
    联系人:杨瑛
    电话:010-63416561
    邮箱:yingyang@sgcc.com.cn
    地址:北京市宣武区白广路二条1号
    邮编:100761
 
附件:1.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遴选专业分类说明
        2.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候选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二○○七年七月十九日   
 
 
附件一:
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
遴选专业分类说明
 
    一、专业管理专家申报专业分类
    专业管理专家申报专业包括:规划计划、人力资源、财务审计金融、项目管理、电力营销、生产管理、党群管理、行政管理等八大专业。
    规划计划管理类包括:电网规划、生产投资计划、生产投资与综合统计、项目前期等专业管理。
    人力资源管理类包括:劳动组织、工资保险、教育培训、干部人事、绩效考核等专业管理。
    财务审计金融管理类包括:预算、财会、资产、电价、审计、金融等专业管理。
    项目管理类包括:基建工程、科技、招投标、物资等专业管理。
    电力营销管理类包括:电费核算、负荷预测、计量管理、业扩报装、用电检查、市场营销、农电等专业管理。
    生产管理类包括:生产技术、安全监督、调度通信、信息技术、标准化建设等专业管理。
    党群管理类包括:组织、宣传、新闻、纪检、工会、共青团、老干部等专业管理。
行政管理类包括:法律、办公事务、档案、秘书、监察、外事等专业管理。
    二、工程技术专家申报专业分类
    工程技术专家申报专业分为:电力系统、电力营销、继电保护、输变电、热机及热工自动化、通信与信息、土木与环保七大专业。
    电力系统专业包括:电力系统规划设计、调度运行、仿真计算、运行方式及励磁等。
    电力营销专业包括:电力市场与交易、负荷预测、需求侧管理、电能计量、市场营销等。
    继电保护专业包括:继电保护及二次回路的规划设计、安装调试、运行维护、整定计算等。
    输变电专业包括:输电技术、电测技术、带电作业、电气安装、无功补偿、电能质量、电气试验、电气设备调试检修、过电压等。
    热机及热工自动化专业包括:汽轮机及其附属系统(设备)、振动、热力试验;锅炉及其附属系统(设备)、效率试验;金属材料理化分析、无损探伤、焊接;热工自动化、热工保护、热工测量及仪表、集散控制系统;水轮机专业等。
    通信与信息专业包括:通信传输、通信交换、自动化技术、计算机应用、电力电子、软件及仿真等。
    土木与环保专业包括:电厂化学、环境保护、土木建筑等。电厂化学含水处理、水汽化学、燃料检验及发供电油务监督;环境保护含电厂环境综合评价、三废处理及劳动卫生;土木建筑含电厂土木结构、变电站土建及线路结构。
    三、生产技能专家申报专业分类
    生产技能专家申报类别分为:供用电、火力发电、火电建设、水力发电、水电建设等五大类。
    供用电类包括:变电运行、变电检修、继电保护、电气试验、输配电线路运行与检修、营业用电、电力调度通信、农网配电营业、送变电安装等专业。
    火力发电类包括:锅炉运行、锅炉检修、汽机运行、汽机检修、化学运行、化学检修、燃料运行、燃料检修、集控运行、电气检修、热工仪表及自动装置检修等专业。
    火电建设类包括:锅炉安装、汽轮机安装、热工仪表及控制装置安装(试验)、发电厂电气安装等专业。
    水力发电类包括:水电运行、水轮发电机检修、水轮机检修、水力机械试验、水电自动装置检修等专业。
    水电建设类包括:水轮机安装、水轮发电机安装、金属结构制作及安装、调速器安装等专业。

 
附件二:
国家电网公司优秀专家人才候选人
推荐名额分配表
 
 
单位类别
专业管理专家
工程技术专家
生产技能专家
华北电网有限公司
4
3
10
北京电力公司
3
3
8
天津市电力公司
2
2
7
河北省电力公司
3
3
13
山西省电力公司
5
5
18
山东电力集团公司
5
4
18
东北电网有限公司
2
2
5
辽宁省电力有限公司
4
4
19
吉林省电力有限公司
3
2
8
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
3
2
12
华东电网有限公司
2
2
4
上海市电力公司
4
4
11
江苏省电力公司
5
5
18
浙江省电力公司
4
4
12
安徽省电力公司
3
4
11
福建省电力有限公司
3
4
9
华中电网有限公司
2
2
2
湖北省电力公司
5
5
21
湖南省电力公司
4
4
16
河南省电力公司
3
4
15
江西省电力公司
3
3
9
四川省电力公司
3
5
15
重庆市电力公司
2
2
7
西北电网有限公司
2
2
2
陕西省电力公司
3
3
14
甘肃省电力公司
3
3
10
宁夏电力公司
2
2
6
青海省电力公司
2
2
4
新疆电力公司
2
2
7
西藏电力公司
2
2
7
国网运行有限公司
1
1
0
国网新源控股有限公司
2
2
9
中国电力科学研究院
1
5
0
国网南京自动化研究院
1
4
0
国网北京电力建设研究院
1
3
0
国网武汉高压研究院
1
3
0
国电信息中心
0
1
0
国网北京经济技术研究院
0
3
0
国电通信中心
0
1
0
中国电力财务有限公司
2
0
0
中国电力技术进出口公司
1
0
0
国网深圳能源发展集团有限公司
1
1
1
中国安能建设总公司
0
0
2
国家电网公司总部
6
2
0
总计
110
120
3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