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才评价【2020】2号
各有关单位:
依据中办、国办《关于深化职称制度改革的意见》精神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职称评定管理办法》,根据各专业系列评审条件和评定标准、《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关于职称申报的规定》(人才评价〔2020〕1号),国网人才评价中心(以下简称国网人才中心)对2019年度职称评定工作作出安排。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2019年度职称评定工作安排
职称评定工作包括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公开审查、发文认证四个阶段,需登录电力人力资源网使用 “国网人才评价中心专业技术资格管理系统”完成各阶段工作。电力人力资源网内网网址为portal.cphr.sgcc.com.cn、外网网址为www.cphr.com.cn,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单位各阶段工作建议在内网进行。
(一)申报(报名)阶段
1.网上申报
“网上申报”采取网上报名及信息填报、所在单位初审、申报单位(地市公司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下同)及主管单位(省公司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下同)复审、申报者在线查询结果并办理报名和申请评审手续等流程。
(1)网上报名。申报者登录“电力人力资源网”网站,进入“2019年度职称申报专栏”登录“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系统”,填写报名信息及设置个人登录密码。网上报名时限为2020年5月15日至5月25日。
(2)信息填报。申报者要仔细对照所申报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条件》、《副高资格评定标准》或《中级资格评定标准》,并根据自己实际情况,按“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系统”信息填报页面所提示的各项要求正确填写本人真实信息。同时必须上传本人近期免冠证件标准照片(分辨率300dpi,24位真彩色;建议照片尺寸:413像素[高]脳295像素[宽])。
(3)数据提交。数据填报无误后,申报者通过“提交数据至申报单位”功能将数据提交至上级“申报单位”,数据提交后可打印相关报表。
(4)准备初审材料,送审。其中:
“正高级(档案、卫生、新闻,下同)、副高级(技工院校教师)、中级(技工院校教师、新闻)”资格申报者在数据提交后,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初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破格申报申请表》(仅破格申报人员使用,下同)和《材料清单》各1份,连同与所录入内容相对应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代表作品等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一并于2020年5月29日前送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
“副高级(除技工院校教师)、中级(电力工程、工业工程、档案、政工)”资格申报者在数据提交后,打印《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初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破格申报申请表》、《材料清单》及《主要贡献鉴定意见表》、《作品成果鉴定意见表》、《所在单位评价意见表》各1份,连同与所录入内容相对应的各类证件、证书、证明、代表作品等材料的原件,一并于2020年5月29日前送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
(5)所在单位初审并公示。其中:
“正高级、副高级(技工院校教师)、中级(技工院校教师、新闻)”资格,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者提交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初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破格申报申请表》及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和代表作品等业绩材料原件的真实性和原件与复印件的一致性进行审核,并将审核后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结束后,人事部门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初审表》及《破格申报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在证明材料复印件上盖章,完成后将业绩材料原件及复印件、全部报表形成整套材料报送至申报单位复审。
“副高级(除技工院校教师)、中级(电力工程、工业工程、档案、政工)”资格,审核鉴定评价工作流程:
①审核。人事部门对申报者提交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初审表》、《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破格申报申请表》及各类证件、证书、证明和代表作品等业绩材料原件的真实性进行审核。
②鉴定。人事部门组织本单位鉴定委员会对申报者的水平、能力、业绩进行审核、鉴定、评价,并在相应的《鉴定表》、《评价表》上选择填涂、签字、盖章,并将签字盖章的鉴定、评价意见表进行扫描。
③公示。将审核后的《申报专业技术资格公示表》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
④报送。公示结束后,人事部门在《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初审表》及《破格申报申请表》上签字、盖章,完成后将业绩材料原件、全部报表及鉴定、评价意见表扫描件形成整套材料报送至申报单位。
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将本单位所有申报者的初审材料提交至申报单位时间:2020年6月18日前。
(6)申报单位复审。申报单位通过“申报或主管单位专业技术资格审查系统”对上报的初审材料及系统中数据进行复审。其中:
对于“正高级、副高级(技工院校教师)、中级(技工院校教师、新闻)”资格,需将所在单位审查签章的全部报表、证明材料原件(复审后退回)及复印件与系统中数据进行仔细核对、复审。对于破格申报人员,还需在“审查系统”中对破格情况进行录入,并上传《破格申报申请表》扫描件。
对于“副高级(除技工院校教师)、中级(电力工程、工业工程、档案、政工)”资格,需将所在单位审查签章的全部报表、证明材料原件(复审后退回)与系统中数据进行仔细核对、复审,将鉴定、评价结果分别录入到主要贡献、作品成果、单位评价模块中,并上传各类鉴定及评价意见表扫描件。对于破格申报人员,还需在“审查系统”中对破格情况进行录入,并上传《破格申报申请表》扫描件。
申报单位要确保数据与报表、材料的一致性,审核无误后,将数据与相关报表、材料于2020年6月24日前提交至主管单位。
(7)主管单位审核汇总。各主管单位需登录“申报或主管单位专业技术资格审查系统”,对各类报表、材料与数据进行审核。对于破格申报人员,需审核其是否符合破格条件。对于“副高级(除技工院校教师)、中级(电力工程、工业工程、档案、政工)”资格数据,需按照各类《鉴定表》、《评价表》上的鉴定和评价结果审核后进行确认。审核、确认后于2020年7月10日前将数据提交至国网人才中心。
(8)在线查询复审结果。国网人才中心将全部数据进行汇总、审核。2020年7月21日后,申报者可登录“专业技术资格申报系统”查询复审结果,其中,“副高级(除技工院校教师)、中级(电力工程、工业工程、档案、政工)”资格申报者可查看各项积分结果(即专业理论水平、资格年限、技术资历鉴定和所在单位评价等各项积分、实际总积分、加权总积分)。同时,复审结果将在“电力人力资源网”进行公示。
(9)完成“资格申报”工作。
“正高级、副高级(技工院校教师)、中级(技工院校教师、新闻)”申报者,如复审通过,可通过支付宝或农业银行平台网上支付评审会议费,当系统显示“已交费”状态后,正高级申报者可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需双面打印)及《评定资格综合情况一览表》。
“副高级(除技工院校教师)、中级(电力工程、工业工程、档案、政工)”申报者,其专业技术水平、能力、业绩的加权总积分达标者,可通过支付宝或农业银行平台网上支付评审会议费,当系统显示“已交费”状态后,即完成“资格申报”工作。其中,“中级(电力工程、工业工程、档案、政工)”申报者还需在规定时间内打印“准考证”,考试相关事项拟于2020年8月份印发。
申报者缴纳评审会议费的时限为2020年7月21日至7月28日,超过时限,视为自愿放弃201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定机会。
2.“正高级、副高级(技工院校教师)、中级(技工院校教师、新闻)”资格申报材料规范
(1)提交的所有申报材料,必须符合规定的数量、在相应栏目或复印件(影印件)审查签章的要求;同时,必须保证与已通过本单位公示和报名点复审合格的《专业技术资格申报初审表》、证明等材料的一致性。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申报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本人需提交的正式申报材料应包括:
①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签章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打印原件,2份;
②本人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审查签章的《评定资格综合情况一览表》打印原件,1份。
(2)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对申报者所提交的《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和《评定资格综合情况一览表》审核签章,将报表于2020年7月30日前报送申报单位。
(3)申报单位对《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审核签章,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和《评定资格综合情况一览表》于2020年8月4日前报送主管单位。
(4)主管单位对《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审核签章,将《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和《评定资格综合情况一览表》与在“网上申报”期间接收并已审查的纸质材料合并装袋,并完善《材料清单》。主管单位在接收各申报单位上报正式申报材料同时开始汇总工作,并及时报国网人才中心。
主管单位汇总截止日期:2020年8月10日。
3.委托评审有关要求
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内委托中级资格评审单位按上述要求执行,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外委托评审单位按如下要求执行:
(1)个人准备申报材料。委托单位的申报者,请登录“电力人力资源网”网站(www.cphr.com.cn)完成报名、信息填报等申报工作,并准备申报材料。
(2)申报材料汇总。委托单位请自行将本单位(系统)参评人员申报材料统一汇总,于2020年6月24日前送国网人才中心。
(3)相关要求。委托单位向国网人才中心送交本单位(系统)参评人员的申报材料应包括:
①出具符合《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关于职称申报的规定》(人才评价〔2020〕1号)要求的“委托书”,1份;
②“评定表”或“评审表”,2份;
③证件、证书、代表作品等业绩材料复印件(影印件),1套;“副高级(除技工院校教师)、中级(电力工程、工业工程、档案、政工)”资格还需提交各类鉴定、评价意见表原件,1套。
④评审费用,个人仍按本通知规定标准缴纳。
(二)评审阶段
2019年度专业技术资格评审工作拟于2020年8月开始至2020年10月结束。评委专家所在单位要提前通知已进入“评委专家库”的专家做好准备;各省公司级单位人力资源部门要提前与评委专家联系、沟通,以保证各位专家在接到国网人才中心通知后,准时参加评审工作。
2019年度中级(电力工程、工业工程、档案、政工)资格考试工作拟于2020年8-10月期间进行。
(三)公开审查阶段
公开审查工作由国网人才中心负责,各单位配合进行。
公开审查时间:2020年11月,公示期15天。
如有违规行为,将按照《申报规定》的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四)发文认证阶段
发文认证工作由国网人才中心负责,各单位配合进行。专业技术资格认定文件及《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认证手续,将视公开审查进展情况陆续办理。委托评审单位(非国家电网有限公司系统单位)的评审结果,国网人才中心将以函告的形式汇总通知委托单位。
其中“副高级(除技工院校教师)、中级(电力工程、工业工程、档案、政工)”资格,待国网人才中心正式发文后,各申报单位需通过“申报或主管单位专业技术资格审查系统”打印《专业技术资格评定表》2份,在相应栏目签字、盖章,并归档。
二、其它说明
(一)申报规定
申报工作要严格执行《国网人才评价中心关于职称申报的规定》(人才评价〔2020〕1号)。
(二)资格计算时间
通过2019年度评定取得专业技术资格的起始时间为2019年12月31日。
(三)评审会议费收取标准
国网人才中心所收取的评审会议费实行预算管理,统收统支。评审会议费收取标准:正高800元/人、副高700元/人、中级500元/人。
(四)国网人才中心联系方式
1.地址:北京市西城区白广路二条1号国调楼1401国网人才中心人才评价部
邮编:100761
2.政策咨询
联系电话:010-63416473/3232/5032或
918126473/3232/5032(系统号)
电子信箱:(内外网均适用)
3.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联系电话:010-56224109、57130477
电子信箱:(外网)
国网人才评价中心
2020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