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系列职称评定标准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新闻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新闻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新闻事业的发展,根据《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0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评定标准。

    第二条  新闻系列中、高级职称名称为记者、编辑,主任记者、主任编辑,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第三条  按照本评定标准,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职称证书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水平和能力。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新闻专业人员指在有正式刊号并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和经正式批准的电视台、新闻网站从事记者、编辑工作(含新闻发布、采编业务管理和学术研究)的专业人员。

 

第三章  中级职称评定标准

第五条  基本要求

(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证书,并满足相应专业工作年限。

(三)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六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水平。

第七条  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一)熟悉新闻运作规律,有扎实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新闻采编工作,能基本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能够指导初级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第八条  业绩与成果要求

    (一)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称后,具备下列业绩贡献条件之一

    1.能独立完成新闻采访工作,并公开在报刊杂志、新媒体及客户端等媒体刊登单独署名或第一作者的稿件80篇或20万字以上,有3篇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2.独立负责组稿、编稿、组版等编辑工作,编写稿件60万字以上,所编辑的稿件、版面(或标题)符合发表要求,有3篇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3.主持并负责新媒体策划、采写、编辑、设计、制作、审核、发布等工作,审核符合公开发布要求的作品400件及以上,编辑制作符合公开发布要求的作品200件及以上,至少有10件作品单条阅读(点击)量在10万以上,有3件作品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4.熟练掌握新闻体裁照片的拍摄技能,独立拍摄的新闻作品发表达到100幅及以上,有3篇新闻摄影作品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5.曾讲授过本专业课程,或参加编写过本专业教材或讲义1万字及以上。

    (二)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称后,具备下列作品成果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及以上。

2.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著作、教材、技术手册等1部。

3.参与编写或修订省公司级及以上新闻工作技术(管理)标准、制度、规范、规程等1项,并颁布实施。

 

第四章  副高级职称评定标准

第九条  基本要求

(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取得记者或编辑职称证书,并满足相应专业工作年限。

(三)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十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具有相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全面掌握新闻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造诣。

第十一条  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一)全面掌握新闻运作规律,有较深厚扎实的新闻采编实践功底,新闻工作经验比较丰富,能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业绩显著,采写或编发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的新闻作品。

(二)是新闻采编专业领域全媒型或专家型的业务骨干,具有指导、培养中级及以下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三)取得一定的新闻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新闻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等。

第十二条  业绩与成果要求

(一)取得记者、编辑职称后,具备下列业绩贡献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负责人,曾主持完成过5次及以上重点新闻报道或新媒体重大主题传播项目。新闻报道公开在报刊杂志、新媒体及客户端等媒体刊登,单独署名或第一作者的稿件100篇或25万字及以上,有5篇稿件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其中至少有1篇获二等奖。

2.主持并负责组稿、编稿、审稿、组版等编辑工作,编写稿件80万字及以上,符合公开发表的要求,审稿符合公开见报发表的稿件400万字以上,有5篇稿件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其中至少有1篇获二等奖。

3.主持并负责新媒体策划、采写、编辑、设计、制作、审核、发布等工作,审核符合公开发布要求的作品400条及以上,编辑制作符合公开发布要求的作品200条及以上,至少有10件作品单条阅读(点击)量在10万以上,有5件作品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其中1件获二等奖。

4.精通新闻体裁照片的拍摄技能,独立拍摄的新闻作品发表达到100幅及以上,有5篇新闻摄影作品获省部级及省部级以上奖项,其中至少有1篇获二等奖。

5.系统地讲授过本专业课程,或主笔编写过本专业教材或讲义,单行本或合订本8万字及以上。

(二)取得记者、编辑职称后,具备下列作品成果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

2.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著作、教材、技术手册等1部,其中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3.参与编写或修订省部级及以上新闻工作技术(管理)标准、制度、规范、规程等1项,并颁布实施。

4.主持编写或修订省公司级及以上新闻工作技术(管理)标准、制度、规范、规程等3项,并颁布实施。

 

第五章  正高级职称评定标准

第十三条  基本要求

(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取得主任记者或主任编辑职称证书,并满足相应专业工作年限。

(三)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十四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系统掌握新闻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新闻学术造诣

    第十五条  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一)系统掌握新闻运作规律,有深厚扎实的新闻采编实践功底,新闻工作经验丰富,能解决采编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采编业务方面有重大创新,工作业绩卓著,在新闻界有一定影响,采写或编发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较大影响力的新闻作品。

(二)是新闻采编专业领域全媒型或专家型的业务带头人,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三)取得重大新闻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新闻相关研究成果,推动新闻行业发展。

第十六条  业绩与成果要求

(一)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称后,具备下列业绩贡献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负责人,策划、组织完成过5次及以上电力行业重大新闻报道或新媒体重大主题传播项目,并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其中有1篇获一等奖或2篇获二等奖。

2.单独或主笔采写的新闻稿件被报刊杂志、新媒体及客户端等媒体采用的数量不少于30万字,有5篇作品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其中有1篇获一等奖或2篇获二等奖。

3.主持并负责组稿、编稿、审稿、组版等编辑工作,审稿符合公开发表要求的稿件500万字及以上,编稿符合公开发表要求的稿件100万字及以上,有5篇作品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其中1篇获一等奖或2篇获二等奖。

4.主持并负责新媒体策划、采写、编辑、设计、制作、审核、发布等工作,审核符合公开发布要求的作品400件及以上,编辑制作符合公开发布要求的作品200件及以上,至少有10件作品单条阅读(点击)量在10万以上,有5件作品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其中1件获一等奖或2件获二等奖。

5.精通新闻体裁照片的拍摄技能,独立拍摄的新闻摄影作品发表达到100幅及以上,有5幅摄影作品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其中1幅获一等奖或2幅获二等奖。

(二)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称后,具备下列作品成果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及以上。

2.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著作、教材、技术手册等1部,其中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3.参与编写或修订省部级及以上新闻工作技术(管理)标准、制度、规范、规程等2项,并颁布实施。

4.主持编写或修订省公司级及以上新闻工作技术(管理)标准、制度、规范、规程等5项,并颁布实施。

 

第六章     

第十七条  新闻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新闻理论、新闻采访学、新闻写作、新闻摄影、新闻评论、报纸(刊)编辑学等新闻基础理论和汉语知识。

第十八条  本评定标准中获奖项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