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新闻专业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新闻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新闻事业的发展,根据《关于深化新闻专业技术人员职称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人社部发〔2021〕50号)等文件要求,制定本评定标准。
第二条 新闻系列中、高级职称名称为记者、编辑,主任记者、主任编辑,高级记者、高级编辑。
第三条 按照本评定标准,经评审合格并获得相应职称证书者,表明其已具备相应专业水平和能力。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新闻专业人员指在有正式刊号并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和经正式批准的电视台、新闻网站从事记者、编辑工作(含新闻发布、采编业务管理和学术研究)的专业人员。
第三章 中级职称评定标准
第五条 基本要求
(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取得助理记者或助理编辑职称证书,并满足相应专业工作年限。
(三)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六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具有一定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掌握新闻专业基础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水平。
第七条 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一)熟悉新闻运作规律,有扎实的专业判断和分析能力,能独立进行新闻采编工作,能基本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创造性地开展工作。
(二)能够指导初级新闻专业技术人员开展工作。
第八条 业绩与成果要求
(一)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称后,具备下列业绩贡献条件之一:
1.能独立完成新闻采访工作,并公开在报刊杂志、新媒体及客户端等媒体刊登单独署名或第一作者的稿件80篇或20万字以上,有3篇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2.独立负责组稿、编稿、组版等编辑工作,编写稿件60万字以上,所编辑的稿件、版面(或标题)符合发表要求,有3篇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3.主持并负责新媒体策划、采写、编辑、设计、制作、审核、发布等工作,审核符合公开发布要求的作品400件及以上,编辑制作符合公开发布要求的作品200件及以上,至少有10件作品单条阅读(点击)量在10万以上,有3件作品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4.熟练掌握新闻体裁照片的拍摄技能,独立拍摄的新闻作品发表达到100幅及以上,有3篇新闻摄影作品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
5.曾讲授过本专业课程,或参加编写过本专业教材或讲义1万字及以上。
(二)取得助理记者、助理编辑职称后,具备下列作品成果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1篇及以上。
2.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一定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著作、教材、技术手册等1部。
3.参与编写或修订省公司级及以上新闻工作技术(管理)标准、制度、规范、规程等1项,并颁布实施。
第四章 副高级职称评定标准
第九条 基本要求
(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取得记者或编辑职称证书,并满足相应专业工作年限。
(三)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十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具有相当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全面掌握新闻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一定的新闻学术造诣。
第十一条 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一)全面掌握新闻运作规律,有较深厚扎实的新闻采编实践功底,新闻工作经验比较丰富,能解决采编工作中的疑难问题,能够创造性地开展工作,工作业绩显著,采写或编发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一定影响力的新闻作品。
(二)是新闻采编专业领域全媒型或专家型的业务骨干,具有指导、培养中级及以下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三)取得一定的新闻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主持完成新闻相关研究课题、调研报告等。
第十二条 业绩与成果要求
(一)取得记者、编辑职称后,具备下列业绩贡献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负责人,曾主持完成过5次及以上重点新闻报道或新媒体重大主题传播项目。新闻报道公开在报刊杂志、新媒体及客户端等媒体刊登,单独署名或第一作者的稿件100篇或25万字及以上,有5篇稿件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其中至少有1篇获二等奖。
2.主持并负责组稿、编稿、审稿、组版等编辑工作,编写稿件80万字及以上,符合公开发表的要求,审稿符合公开见报发表的稿件400万字以上,有5篇稿件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其中至少有1篇获二等奖。
3.主持并负责新媒体策划、采写、编辑、设计、制作、审核、发布等工作,审核符合公开发布要求的作品400条及以上,编辑制作符合公开发布要求的作品200条及以上,至少有10件作品单条阅读(点击)量在10万以上,有5件作品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其中1件获二等奖。
4.精通新闻体裁照片的拍摄技能,独立拍摄的新闻作品发表达到100幅及以上,有5篇新闻摄影作品获省部级及省部级以上奖项,其中至少有1篇获二等奖。
5.系统地讲授过本专业课程,或主笔编写过本专业教材或讲义,单行本或合订本8万字及以上。
(二)取得记者、编辑职称后,具备下列作品成果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2篇及以上。
2.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著作、教材、技术手册等1部,其中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3.参与编写或修订省部级及以上新闻工作技术(管理)标准、制度、规范、规程等1项,并颁布实施。
4.主持编写或修订省公司级及以上新闻工作技术(管理)标准、制度、规范、规程等3项,并颁布实施。
第五章 正高级职称评定标准
第十三条 基本要求
(一)取得相应学历、学位证书。
(二)取得主任记者或主任编辑职称证书,并满足相应专业工作年限。
(三)取得新闻记者证。
第十四条 专业理论水平要求
具有较高的马克思主义理论水平,系统掌握新闻专业理论和专业知识,有较高的新闻学术造诣。
第十五条 工作经历和能力要求
(一)系统掌握新闻运作规律,有深厚扎实的新闻采编实践功底,新闻工作经验丰富,能解决采编工作中的重大疑难问题,在采编业务方面有重大创新,工作业绩卓著,在新闻界有一定影响,采写或编发了为社会所认可的有较大影响力的新闻作品。
(二)是新闻采编专业领域全媒型或专家型的业务带头人,具有指导、培养副高级及以下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能力。
(三)取得重大新闻相关理论研究成果,或其他创造性新闻相关研究成果,推动新闻行业发展。
第十六条 业绩与成果要求
(一)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称后,具备下列业绩贡献条件之一:
1.作为主要负责人,策划、组织完成过5次及以上电力行业重大新闻报道或新媒体重大主题传播项目,并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其中有1篇获一等奖或2篇获二等奖。
2.单独或主笔采写的新闻稿件被报刊杂志、新媒体及客户端等媒体采用的数量不少于30万字,有5篇作品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其中有1篇获一等奖或2篇获二等奖。
3.主持并负责组稿、编稿、审稿、组版等编辑工作,审稿符合公开发表要求的稿件500万字及以上,编稿符合公开发表要求的稿件100万字及以上,有5篇作品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其中1篇获一等奖或2篇获二等奖。
4.主持并负责新媒体策划、采写、编辑、设计、制作、审核、发布等工作,审核符合公开发布要求的作品400件及以上,编辑制作符合公开发布要求的作品200件及以上,至少有10件作品单条阅读(点击)量在10万以上,有5件作品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其中1件获一等奖或2件获二等奖。
5.精通新闻体裁照片的拍摄技能,独立拍摄的新闻摄影作品发表达到100幅及以上,有5幅摄影作品获省部级及以上奖项,其中1幅获一等奖或2幅获二等奖。
(二)取得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职称后,具备下列作品成果条件之一:
1.独立或作为第一作者,在公开出版发行的报刊上发表本专业论文3篇及以上。
2.作为主要作者,公开出版本专业有较高学术价值或实用价值的著作、教材、技术手册等1部,其中本人撰写部分不少于5万字。
3.参与编写或修订省部级及以上新闻工作技术(管理)标准、制度、规范、规程等2项,并颁布实施。
4.主持编写或修订省公司级及以上新闻工作技术(管理)标准、制度、规范、规程等5项,并颁布实施。
第六章 附 则
第十七条 新闻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新闻理论、新闻采访学、新闻写作、新闻摄影、新闻评论、报纸(刊)编辑学等新闻基础理论和汉语知识。
第十八条 本评定标准中获奖项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