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力新闻副高级资格评定标准


第一章     

    第一条  为客观、公正、科学地评价电力新闻专业技术人员的学识水平和业绩贡献,调动广大电力新闻工作者的积极性,促进电力新闻事业的发展,结合电力新闻专业的特点,制定本评定标准,作为电力新闻副高级专业资格评定的依据。

    第二条  电力新闻副高级专业资格的名称为主任记者、主任编辑。

    第三条  按照本评定标准,经评审合格并获得主任记者或主任编辑的专业技术资格证书者,表明已具备相应的专业水平和能力,其职务聘任与工资待遇由聘用单位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自行确定。

 

第二章  适用范围

    第四条  本评定标准中的“电力新闻专业人员”指:在有正式刊号并公开发行的报纸、期刊和经正式批准的电视台、新闻网站从事记者、编辑、摄影摄像、美术编辑工作(含新闻发布、通联、信息搜集管理、业务管理和学术研究)的专业人员。

 

第三章  申报人员技术资历鉴定标准

第五条  基本资历

(一)本人所取得的最高学历、学位证书。

(二)本人所取得的记者、编辑(含其他专业技术中级,下同)资格证书。

(三)各类获奖证书。

(四)符合申报主任记者、主任编辑要求的外语、计算机水平证书(成绩)或证明。

第六条  主要贡献

取得记者、编辑资格证书后,在工作中做出如下贡献之一:

(一)曾主持完成过5次及以上重点新闻报道,并公开在报刊上刊登,单独署名或主要执笔的稿件100篇或25万字及以上(如果合作署名必须是主要执笔),有5篇稿件被评为省(部)级及以上优秀稿件或优秀作品,其中至少有1篇获二等奖。

(二)主持并负责组稿、编稿、审稿、组版等编辑工作,编写稿件80万字及以上,符合公开见报的要求,审稿符合公开见报要求的稿件400万字以上,有5篇稿件被评为省(部)级及以上优秀稿件或优秀作品,其中至少有1篇获二等奖。

(三)精通并掌握版面美化设计和美术宣传所需要的各种技巧和知识,独立设计的版面120块及以上。

(四)精通并掌握抓拍各种新闻体裁照片的技能,独立拍摄的新闻作品发表达到100幅及以上,有5篇新闻摄影作品被评为省部级及省部级以上优秀作品,其中至少有1篇获二等奖。

(五)熟练掌握新闻专业相关知识,主笔编写过本专业教材或讲义8万字及以上,系统地讲授过本专业课程。

第七条  作品成果

取得记者、编辑资格证书后,撰写以下论文、著作之一:

(一)公开发表过有较高学术水平的专著或译著。

(二)在省(部)级报纸、刊物上公开发表过本专业3篇及以上的有价值的论文。

(三)主笔编写的网(省)公司级本专业各类技术文件3篇及以上。

 

第四章  申报人员所在单位评价标准

第八条  申报人员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具备良好的职业道德和敬业精神。

第九条  从事记者、编辑、摄影摄像和美术编辑工作的专业人员,取得记者、编辑资格证书后,应分别同时具备如下各6项条件:

(一)记者工作

1.曾主持制定社级年度报道计划和重大的报道计划、新闻宣传采访方案、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

2.有较强的新闻敏感,对突发性和重大新闻事件能够快速做出反应,能独立发现并抓住新闻,运用多种体裁和多种媒体第一时间做出报道;

3.具有调查研究、选题策划、采访写作的能力,能自主策划新闻报道选题,独立撰写本报评论员文章或系列评论,并组织实施;

4.具有长期担任专栏作者的能力,采写出独家新闻并为中央或其他社会媒体转载或在行业内树立起某一人物或企业典型;

5.在重大新闻报道中,出色完成任务,受到上级主管部门表彰或在新闻业内受到奖励或在行业内引起较广泛影响,对某项工作解决起到推进作用;

6.在新闻写作方面学有所长,风格独特,并有很高的理论水平,能辅导基层新闻工作者提高业务水平。

(二)编辑工作

1.曾主持制定社级年度报道计划和重大的报道计划、新闻宣传采访方案、实施方案,并负责组织落实;

2.有较强的新闻敏感,对突发性和重大新闻事件能够快速做出反应,能独立发现并抓住新闻,较好地运用版面语言,推出组合或集纳式新闻报道或及时配发新闻评论;

3.具有独立完成重大新闻选题策划的能力,独立撰写本报评论员文章、系列评论,并获得社一级奖励;

4.具有长期设计并主持某一专栏的能力,并获得新闻业内奖励;

5.全面主持本专业范围内的采编工作,能独立处理不同分工范围内的稿件,新闻敏感性强,及时捕捉有重要价值的选题或重大新闻价值的稿件并予刊登;

6.有较成熟的编辑风格,并有很高的理论水平,能辅导基层新闻工作者提高业务水平。

(三)摄影摄像工作

1.曾主持制定重大的新闻摄影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熟练掌握摄影高新技术,具有较强的新闻敏感,能抓拍到具有重要新闻价值的图片并发表;

3.曾多次及时地为报刊提供有重要价值的新闻图片,在组织大型图片专版中,主题明确,观点鲜明,具有电力行业特色,配写的说明文字准确、简洁、生动,符合展览、发表、见报的要求;

4.具有长期为某一专栏设计或主持图片新闻专栏的能力,并获得新闻业内奖励;

5.全面主持并完成重大的新闻摄影任务,收到显著的宣传效果,受到上级主管部门的好评与奖励;

6.能组建基层通讯员队伍,并有很高的理论水平,能辅导基层新闻工作者提高业务水平。

(四)美术编辑工作

1.曾主持制定重大的新闻美术编辑计划、实施方案,并组织实施;

2.熟练掌握各种美术编辑技能、技巧,主持并出色地完成重要的版面美化设计和美术宣传任务,符合见报或出版的要求,并公开出版;

3.能根据重要稿件的主题思想和重要情节,提供高水平的插画和装璜设计,并适时提供较高水平的速写、漫画、宣传画等美术作品;

4.具有长期为某一专栏设计或主持速写、漫画(动漫)新闻专栏的能力,并获得新闻业内奖励;

5.全面主持或负责美编工作,具有独立承担重要版面美化和美术宣传的组织、编绘和审稿、定稿的经历;

6.能组建基层通讯员队伍,并有很高的理论水平,能辅导基层新闻工作者提高业务水平。

 

第五章  评审委员会评审标准

第十条  取得记者、编辑资格证书后,应同时具备如下必备条件:

(一)了解电力事业的发展状况及趋势,能根据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和电力工业的中心工作进行新闻专业的实际工作,解决新闻采编工作中复杂问题;

(二)熟悉并掌握相关专业的专业知识,具备独立主持专业工作或协调其它工作的能力;

(三)具有承担重要稿件采写、编辑,撰写重要评论、社论或参与制定重点报道计划的经历与能力;

(四)能够组织、指导记者、编辑的学习和工作。

 

第六章     

第十一条  新闻专业必备的专业基础理论知识和专业技术知识:新闻理论、新闻采访学、新闻写作、新闻摄影、新闻评论、报纸()编辑学等新闻基础理论和汉语知识。

    第十二条  本评定标准中的第三章和第四章相应标准必需同时达到,方具备提交评审委员会评审的资格。

第十三条  本评定标准中获奖项目的“获奖者”是指等级额定获奖人员。

第十四条  本评定标准由国网人才评价中心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