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网人才〔2023〕13号
公司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新时代人才强国战略,培养造就一批素质优良、能力突出、技术过硬的高素质专业技术人才,根据《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规定》(人社部令第25号)、《国家电网有限公司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管理规定》(国家电网企管〔2021〕70号)等要求,现组织开展2023年继续教育学时填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填报人员
拟今年申报职称认定和评审的各类员工。
二、学时要求及折算标准
1. 年度继续教育时间不少于90学时,其中,专业科目不少于60学时,且必修公需课目不少于10学时、必修专业科目不少于20学时。部分专业科目学时可通过其它形式折算获得,折算标准按照《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专业科目学时折算标准》执行(见附件1)。
2. 参加继续教育情况作为职称评定的必要条件。职称认定前1年和评审前3年的继续教育年度总学时不达标的,不得申报。
方式一:有公司统一权限管理平台账号(门户账号)的员工,通过内网“人资2.0”系统填报;
方式二:无公司统一权限管理平台账号(门户账号)的员工,通过外网“继续教育学时折算平台”填报。
填报工作包括权限开通、个人填报、单位审核、公司复核四个阶段。
(一)权限开通
管理员审核权限分为地市公司级和省公司级两级,请各单位根据实际需求报送管理员权限申请表(见附件2)至libofeng@sgitg.sgcc.com.cn,两个系统管理员一致。
报送时间为2023年3月30日前。
(二)个人填报
采用方式一填报的员工,内网登录“人资2.0”系统(网址:http://hr.sgcc.com.cn),进入“员工发展-继续教育”模块,进行基础信息核对及维护,填报继续教育学时(操作手册见附件3)。
采用方式二填报的员工,外网登录电力人力资源网(网址:http://www.cphr.com.cn),进入“继续教育学时折算平台”专栏,注册登录后进行基础信息核对及维护,填报继续教育学时(操作手册见附件4)。
个人可在系统中预查询本人各年度学时折算结果,三年预查询结果均达标后方可提交。有学时补充需求的可向本单位提交学时补充申请表(见附件5),于4月4日前由省公司级单位汇总后报至yanqing@sgeri.sgcc.com.cn。
个人填报时间为2023年3月31日至4月16日。
(三)单位审核
管理员通过两个系统分别审核相应填报数据。
地市公司级单位进行一次审核,重点审核内容真实性和准确性;审核佐证材料扫描件是否齐全、规范、图片清晰。逐一审核完成后,将本单位学时认定汇总表盖章,并通过系统提交上级单位审核。
省公司级单位进行二次审核。重点审核信息是否符合申报要求;破格人员是否符合破格条件;审核专业科目折算类别、培训经历、项目级别、角色等内容是否符合要求。逐一审核完成后,将本单位学时认定汇总表盖章,并通过系统提交上级单位审核。
单位审核时间为2023年4月17日至4月28日。
(四)公司复核
公司对各单位提报数据进行复核,对弄虚作假的专业技术人员取消年度学时折算认证,对发生材料造假、审核不严、伪造记录等问题的单位,视情节严重程度,进行通报。
3. 国网人才中心会同国电通做好政策解答、系统运维等支持工作,保障系统安全稳定可靠运行,确保学时填报工作顺利开展。
六、工作联系方式
1. 业务咨询:
国网人才中心,010-63413231、63416469、63414899。
2. 技术咨询:
内网人资2.0,010-69617644、69617604、69617607。
外网学时折算平台,010-63378682、63386832、57130477。
附件:
国网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有限公司
2023年3月28日